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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樂市審計局信息公開指南
為切實做好新樂市審計局信息公開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方便、快捷地獲取所需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參照《石家莊市人民政府暨市政府辦公廳信息公開指南》,制定本指南。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需要獲得市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建議閱讀本《指南》。
一、新樂市審計局信息分類
新樂市審計局信息分為三類:一是主動公開的信息。在職責范圍內依法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二是依申請公開的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可根據需要向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申請獲取相關信息。三是不予公開的信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本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本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
二、政府公開信息的獲取方式
(一)主動公開信息
審計信息通過政府網站、報刊、廣播、電視等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主動向社會公開。并根據需要采取設立公共查閱室、資料索取點、信息公告欄等形式公開審計信息,(可以在新樂市人民政府網站上查閱)。
1、主動公開范圍。新樂市審計局向社會公開的信息范圍參見“法定主動公開內容”。
2、主動公開形式。對于主動公開信息,主要采取網上公開和在審計局信息查閱場所公開兩種公開形式。
3、主動公開時限。各類信息形成或變更后,審計局將信息產生后的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時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信息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可以向新樂市審計局申請獲取主動公開以外的審計信息。審計局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1、受理機構
新樂市審計局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審計局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新樂市審計局辦公室;辦公地址:新樂市長壽路65號;郵政編碼:050700;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聯系電話:0311-88585149;電子郵箱:xinleshishenjiju@163.com(本機構只受理向新樂市審計局提交的信息公開申請。
2、公開程序
(1)申請的提出
申請人向新樂市審計局申請公開審計局信息,應填寫《新樂市審計局信息公開申請表》(式樣附后,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復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機構領取,也可以在市人民政府網站上下載。
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盡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發文字號或者其他有助于確定該信息的提示。
(2)申請的方式
①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下載并填寫電子版《申請表》,發送到受理機構的電子郵箱即可。
②通過信函、電報、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網絡下載或到受理機構領取申請表,填寫后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審計局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適當位置注明"審計局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③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受理機構處,當場提出申請。采用書面形式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受理機構代為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并對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如申請人姓名、工作單位、家庭住址、證件名稱及號碼、聯系方式等)做好記錄。
審計局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3)申請的處理流程
①審查
新樂市審計局受理機構收到申請后,應對申請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要件不完備的應及時告知申請人予以補正。
申請人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要求的,受理機構將全部處理完畢后統一答復。
②登記
對于《申請表》填寫完整且申請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證明的申請應即時登記,并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后順序進行處理。
③答復
受理機構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后次序答復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審計局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延長20個工作日,并告知申請人:
第一,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第二,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第三,依法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第四,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信息不存在;
第五,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本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及聯系方式;
第六,已就申請人提出的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第七,所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
第八,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本機關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信息公開申請;
第九,本機關根據《條例》有關規定,認為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應當征求第三方或者其他行政機關意見的,征求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答復處理期限內;
第十,申請人申請公開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本機關可以要求申請人說明理由,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
第十一,申請人以審計局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信訪、投訴、舉報等活動,告知申請人不作為審計局信息公開申請處理。
3、收費標準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審計局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審計局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按照有關規定收取信息處理費。
三、監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