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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樂市公安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特向社會公布2015年度本機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和存在的不足和改進措施五部分。
一、概述
2015年度,新樂市公安局根據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的部署,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建立完善各項制度,突出難點熱點問題,不斷加大公開力度,取得明顯成效。
(一)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新樂市公安局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作為“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的重要抓手,深入推進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權。為切實加強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了由新樂市副市長、黨委書記、局長郭彥利任組長,政委、黨委副書記王建波任副組長,各黨委成員任成員的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和協調,堅持把信息公開作為擴大信息宣傳、推動公安工作、提高辦事水平的重要渠道和窗口。
(二)加強警務信息公開工作
緊緊圍繞公安工作重點,提高發布信息的質量和實用性,縮短發布時間,狠抓信息質量,對發布的每一條信息,從文字、內容、時效上嚴格把關,逐一審查,時間注重“快”,內容突出“實”,實用性要求“精”,更加方便群眾了解情況、反映問題、解決問題。圍繞“槍爆物品大清查”、“春季攻勢”、“打擊防范電信詐騙”、“百城禁毒”等專項行動,及“高考安保”、“兩會安保”等安保工作,加強與媒體的溝通交流,及時反映本單位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的特色和成效。2015年,共在各級新聞媒體發表稿件234篇。為進一步提高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我局通過認真研判,圍繞“群眾最痛恨什么,就整治什么;群眾最期盼什么,就做什么”的工作原則,確定了由八個單位重點創建的工作的十項承諾,并在我局門戶網站進行了公示。8月初,我局“新樂公安”微信公眾平臺正式啟用,通過平臺發布預警、案件發布、亮點工作10條,已有各屆400余人對平臺予以關注。強化“新樂公安網絡發言人”微博管理,及時公布公安工作動態、警情播報、微警示、微提示以及對博友提出的各種評論和私信進行回復。截止到目前,新浪官微已發布博文1754條,加入粉絲6802人。
(三)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邀請社會各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企業負責人、社區居民、外來務工人員等具有代表意義且熱心社會公益的警風警紀監督員,監督便民利民措施的落實、執法辦案的規范化等,公布舉報投訴電話,建立公開監督網絡。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形式
我局拓寬渠道,豐富載體,完善內容,不斷深化警務信息公開活動。一是制作發放“警民聯系卡”,向群眾公示服務承諾、辦事辦證程序、時限和結果等,方便群眾及時了解公安業務辦理規則,提高公安機關辦事效率。二是各單位各部門都能結合各自工作性質和特點,制作警務公開欄,公布辦事程序及事項。尤其是信訪、治安、戶政、交警、出入境管理、消防等窗口單位都公布了各自工作的內容,以及各種行政審批的辦事程序、收費標準等,并制成固定的專欄上墻公諸于眾。三是全面推進警民聯調機制,通過行政、社會力量調節治安案件,規范民警行為,真正做到“情為民所系、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
二、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2015年,通過新樂市政府信息公開平臺、新樂市公安局互聯網門戶網站、主流報刊、廣播、電視、網站、公安微博、QQ群、微信群等媒介公開發布我局的重點工作開展情況、社會影響廣泛的案(事)件、行政許可事項、規范性文件、便民利民措施等警務信息。
全年在《人民公安報》、《法制日報》、《燕趙都市報》、《河北青年報》、河北電視臺、石家莊電視臺、新樂電視臺、新浪網、搜狐網、長城網等主流媒體共刊播、登載報道246篇(條),其中國家級媒體35篇,省級媒體160篇,市級媒體51篇,接待媒體采訪10余次,在新樂市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共發布工作動態90余條。加大執法信息公開力度,在互聯網開設“新樂市公安局燕趙警民通”門戶網站,公布各類行政許可項目審批條件、流程,開設“陽光警務執法辦案查詢系統”,讓群眾足不出戶實現對案件辦理進度查詢。
三、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15年,我局未受理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提起的行政復議申請,全年亦未發生針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起的行政訴訟。
四、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2015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事項。
五、存在的不足和改進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穩步推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與新時期群眾的新期望、新需求相比,還存在著一定的差距。2016年,我局將繼續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力度,進一步突出重點、強化措施、加大力度,扎扎實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工作,努力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上新臺階。
(一)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和教育培訓。上級各部門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總體要求,結合公安工作實際,制定完善省公安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總體規劃,明確工作目標,細化工作任務。同時,通過加強培訓等多種形式,切實提高各警種和業務部門領導干部和廣大民警貫徹執行《條例》的主動性和自覺性。
(二)進一步豐富政府信息公開形式。繼續通過新聞發布、網上公布等方式,及時向社會發布公眾關注度高、涉及面廣的重要警務信息、工作信息和警方提示。同時,充分借助公共媒體資源,加大法制宣傳和信息公開力度,提高為民服務的能力和水平。
(三)建立長效機制。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績效考評的內容,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審查和更新維護、考核評估、監督檢查評議、宣傳等工作制度,促進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發展,深入、持續、高效地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